大象新闻记者 王琳
淄博烧烤的“烟火气”飘到了一线城市。近日,深圳通过了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这也意味着,深圳以法律的形式为路边摊“松了绑”。5月5日,河南许昌发布通知,“有限度”放开夜市外摆经营。
接二连三的激励举措之下,“烟火气”应该如何与城市形象共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深圳立法“解禁”路边摊 全国多地探索城市治理新思路
此次深圳新修订的《条例》,着重优化了摆卖、设摊经营管理方式。
具体来看,修订前的《条例》中明确提出:“禁止商店、门店超门、窗外墙摆卖、经营”,修订后,则不再使用“禁止”的字眼,而是改为“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同时,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深圳这次修订最大的亮点,是以立法的形式,对路边摊的管理进行松绑解禁。”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较于常规层面的通知、文件和临时性管理措施,立法具有更加鲜明的意义,它亮明的是城市的态度,更传递出一种信号:鼓励路边摊,不是为了刺激消费的一时之举,而是基于长远发展的鼓励。
不止是在深圳,记者留意到,上海此前也对“路边摊”疏堵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如去年9月22日修订通过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虽仍明令禁止“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但也提出,区人民政府在综合考虑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费需求等因素基础上,可划定一定的城市公共区域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除了从立法层面为路边摊“松绑”,事实上,近年来,全国多个城市都在积极探索外摆经营的新思路。今年1月9日,北京发布《清理隐性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到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4月28日,兰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有序引导外摆经营活动,规范设置外摆区域,创新设置特色点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