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国倩
2月8日,武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工作安排,武汉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对条例草案有修改意见,可于2023年2月8日—3月9日,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2788831@qq.com,或拨打027—65608446。
官网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中所指的终身教育,主要是公民所受教育中的社会教育以及非正规教育。主要涵盖青少年校外素质教育以及对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农民、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老年人、残疾人等开展的各级各类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该条例对终身教育的推行原则、各相关部门应履行的职责以及可开展培训的种类和人群进行了具体描述。如在开展培训内容方面,其中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知识,提高创业技能。相关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培训计划和要求,开展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创业培训。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残联等组织应与社区密切合作,加强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残疾人身心特点,注重残疾人潜能开发,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
同时该条例鼓励各级各类终身学习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学习资源共建共享;鼓励专家、学者、教师、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员兼职从事终身教育工作;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向市民开放学习场所和设施等。
同时,条例提到,本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科普场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青少年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设施应当采取免费或者优惠的方式向终身教育活动开放。每个区建成体育场、综合性体育馆、游泳馆等“一场两馆”,达到全民健身中心街镇全覆盖。建设15分钟生活圈、打造12分钟文体圈、10分钟公共活动圈。
附公告原文:
市教育局关于《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武汉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对条例草案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2月8日—3月9日,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12788831@qq.com。联系人:王峥 ?徐琴,联系电话:027—65608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