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标尺”!石家庄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办法

河北日报讯(记者董昌)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出台《石家庄市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职称评审主体、申报对象、评审程序、评审服务、监督管理等内容,为职称评审工作打造了“新标尺”。

该实施办法明确提出,打破以往户籍、地域、身份、所有制等限制,凡是与本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居民、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本市职称评审。

围绕职称谁来评、评委会及专家库怎么建、职称如何申报,该市明确了具体管理服务办法。其中,对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期满应重新评估核准备案,进一步确保职称评审公正公平、高效高质。对符合绿色通道申报条件、一步到位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分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为做好职称评审便利化服务,石家庄市将依托省人社一体化平台,逐步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证书打印等一网通办。开放职称信息网上查验服务,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京津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培养选拔等领域与石家庄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对省内各市、省直有关部门、自主评审单位评审通过的职称实行互认,取消认定审核程序,申报人不需再申请认定,可以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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