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官微7日消息,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出台实施《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日前,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总体方案》出台实施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粤港澳大湾区是大陆开放程度最高、发展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粤港澳大湾区搭建台胞台商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平台,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对台交流合作优势资源,共享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大机遇,共创粤港澳大湾区美好未来。
东莞具备两岸经贸交流、人员往来的良好基础。在东莞试点探索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有利于加快建设两岸共同产业、共同市场、共同家园,实现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顺应两岸同胞加强交流合作的共同愿望,为台胞台企分享更多大陆发展机遇和成果,有力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
上述负责人介绍,《总体方案》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共同弘扬中华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探索新模式、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打造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区。
主要内容方面,《总体方案》提出了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社会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等工作目标,具体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主要聚焦产业、市场、民生三大关键领域:
在携手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包括推进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两岸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增强台资企业科技创新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拓展产业发展新空间;
在携手打造两岸共同市场方面,包括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支持拓展国内大市场、携手扩大对外开放;
在携手共建两岸交流合作美好家园方面,包括加快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平台、畅通人才就业创业渠道、营造安居乐业优良环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