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江苏新闻】;
最近,盐城市民唐先生向新闻热线025-83195110反映称,他在当地开办了一家企业,在未与相关部门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部分厂区设施及路面被人拆除了。
为此唐先生将实施拆除作业的一方起诉到法院,该拆除行为被判违法,但赔偿却迟迟没有到位,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呢?
唐先生的企业位于盐城建湖经济开发区上冈产业园,目前厂区被拆除的部分已经变成了市政道路和绿化,与剩下的厂房之间只有一排简易的隔挡。
“这个地方,从我的车间向西26米,站的地方向北58米,都是我们厂区的面积。目前红线的地方,就是被政府拆除的地方。”唐先生说。
2009年,唐先生以每亩5万元的价格,在建湖经济开发区上冈产业园购买了11亩土地,陆续建设了厂房及附属设施,相关规划和用地手续齐全,这之后企业一直正常经营。
到了2021年4月份,唐先生收到产业园的通知,说是因为城市建设需要,他的企业要被列入拆迁范围,但唐先生当时并未同意。
“不同意,主要是我们看到没有拆除补偿协议和公告,没有一个标准。”唐先生说。
虽然没有达成相关协议,但是在2022年1月16日,唐先生人还在外地时,有拆迁人员进入厂区内,把围墙、厕所、配电房以及1400平方米的混凝土路面拆除破坏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相关的市政建设。
对此唐先生表示,这些设施都有合法手续,在规划范围之内。
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违法
当事人称是“误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