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此前备受关注的“剑川县多名‘一把手’党校培训期间‘组团’外出饮酒”事件的处理结果,对24名违规违纪参与聚餐饮酒的参训学员、公职人员进行了处理,其中多人被免职。
此前,此次事件被云南省纪委监委拍成警示教育专题片《问“剑”破局》,“5天培训4天喝酒”、“回到宿舍吐了一地一床”等诸多细节被披露。
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称,2023年2月6日至9日,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在参加州委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违纪聚餐饮酒、接受宴请。2月17日,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省监委以事立案、提级办理,依规依纪审查调查相关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月1日的通报中提到,给予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仕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给予剑川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张茂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给予剑川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沙溪镇党委书记张燮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职务;给予剑川县羊岑乡党委书记张振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剑川县金华镇党委书记谢文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给予剑川县马登镇党委书记赵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剑川县甸南镇党委书记谢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剑川县象图乡党委书记李玉根组织诫勉;给予剑川县老君山镇党委书记李庆虹组织诫勉;对剑川县弥沙乡党委书记张仙花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李炳奇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给予大理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苏生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州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州委组织部党建办公室主任杨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对违规参与聚餐饮酒、情节轻微的其余9人给予批评教育等处理。
此外,云南省纪委监委还对4个责任单位追责问责——给予剑川县委、大理州委党校通报问责,责令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大理州委组织部向大理州委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剑川县委组织部向剑川县委作出书面检查。还对剑川县委书记李增堂等11名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剑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韬
图据警示教育专题片《问“剑”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