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中国网财经5月10日讯 应急管理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危化监管一司副司长刘丽,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介绍情况(中国网 伦晓璇 摄)

  以下为文字实录: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 汪崇鲜: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均继续保持下降,但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以及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在这一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对排查整改重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提出明确要求。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经李强总理审定后,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重点把握“三个层面”和“四个突出”。

  从“三个层面”分别进行细化部署:

  一是企业层面,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并组织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等开展排查整治,按要求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是部门层面,制定印发专项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监管”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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