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行征信2宗违规被罚51.5万元 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决字【2023】71-73号)显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征信机构管理规定;2、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警告,罚款51.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21日。

  时任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运营部客服中心异议处理员黄某安对上述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对其罚款7.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21日。

  时任百行征信有限公司运营部客服中心团队主管汪某飞对上述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对其罚款7.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7月21日。

  官网显示,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简称“百行征信”)是中国第一家获得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市场化公司,由市场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考拉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华道征信等8家市场机构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原则共同发起组建。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在深圳注册成立并落户福田,注册资本10亿元。2020年7月,百行征信完成了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成为国内首家同时拥有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双业务资质的市场化征信机构。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AK007)